睡不着先生和吃不饱小姐

青果文志:

1

睡不着先生和吃不饱小姐认识的时候,是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。睡不着先生是因为睡不着,所以出来买牛奶喝。吃不饱小姐今晚睡得挺早的,可是半夜饿醒了,于是出来买宵夜。

凌晨两点半,夜,没有那么深。路上,隐隐绰绰的灯光,还有稀稀郎朗的倒影。

吃不饱小姐走进了那家熟悉的便利店。叮咚,欢迎光临。她吃了两个香芋面包之后还是觉得饿,又挑了几个关东煮。便利店小哥今天有点乏,眼皮子打架,他们点了点头,显然和吃不饱小姐没啥聊的。吃不饱小姐大口吃着丸子,无聊地往靠窗位子走去。

她看到角落位子上坐着一个男人。昏黄的灯光下,她看到了睡不着先生手中的书---《如果在冬夜,一个旅人》,卡尔维诺的名篇。除了食物,对其他一切都有些漠然的她竟然提起了兴致,开始观察起这个男人。吃不饱小姐特别喜欢读书,而最近恰巧在读这本。

嗨。看到她注意自己,男人微笑着向她打招呼。

嗨。一般深夜搭讪都带着一丝潜在的危险,可吃不饱小姐这次却诡异地应了。也许,和在看卡尔维诺书的人聊天不是一件坏事。

这本书不错。他拿起书摇了摇。

恩,你也喜欢卡尔维诺?

我刚开始看。他说。

他们聊了起来,睡不着先生喝了一杯牛奶,吃不饱小姐又吃了两个烤肠,三个包子。

期待下次见面吗?还是萍水相逢,一切随缘。

吃不饱小姐都有些犹豫,但她并没有问睡不着先生的姓名,工作地址。她觉得这样的偶然挺好。水瓶座的女生就是有些虚幻有些古怪。

他仿佛也非常懂她,并没有问名字,他们互相道别,说了有机会再见。

走出这家24小时的便利店,仿佛天已经开始变亮。插起手机放首音乐,不饱小姐竟然感觉有些饱了。

几个月了呢,独自一人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,日夜颠倒也是常事。今天对着一个陌生的男人竟说了这么多的话,好奇怪啊,但她感觉自己好久没话说了,也不想对这个世界说话了。

2

一切从半年前说起,吃不饱小姐一直是个很幸福的人。男朋友胖胖的脾气好很很暖男。他是她的学长,也是初恋。吃不饱小姐那会并没有想谈恋爱,可经不住这个男生的温柔轰炸。开始挺幸福的,结果相处以后发现十分会省钱,扣的心塞。

听他朋友说,每个月月初买一盒烟,超级贵的,然后后发给寝室朋友,然后紧接着一个月,不用买烟了,到处问室友要。

生日时候叫一群朋友,大概十个人吃饭,点了六个菜。作为女朋友的她都不好意思了。他并不穷,只是个个性使然。她想,只要他爱我,我不需要什么物质享受,这种个性也是可以忍耐的。入职已经两年,恋爱就这么慢慢地竟然也谈了五年。

她一直傻乎乎的觉得男朋友挺好,却不知道早已物是人非。那天看着他搂着漂亮红唇姑娘进电影院门时,他们互相都呆了呆。他竟然假装不认识她的,转身离去。他说他要加班的,她很无聊,只好一个人来看电影。

就这么被劈腿了?心有不甘。当时自己是愣了,怎么没有冲上前去打他一耳光呢?那天,她独自一人去了火锅店,吃了好多好吃的,吃到吐了。可是觉得心理可解恨了。

那是吃不饱小姐暴饮暴食的开始。她喜欢食物带给她的快感,吞咽的感觉,以及把它们从食道里抠出来的泄愤。

3

吃不饱小姐咀嚼食物的时候,脑子总在思考:觉得世界上太多的虐心就是为情所苦,爱来爱去皆是伤。索性,不如不爱,我可以用各种感情填满我的人生,那又何必非要爱情。这不是过尽千帆的人生感悟,而是还未开始就已经放弃的人生真谛。有人幸福美满,有人遍体鳞伤,那又关我何事。我吃我的饭,我看我的剧,我读我的书,如此甚好。

可她又饿了,真的很饿。家里没有存吃的,她想要戒掉的。她挣扎许久还是爬起来,冲到楼下便利店。什么都不想要,只想吃。她买了一堆东西往嘴里塞的时候,忽然意识到旁边是一周前那张干净纯粹的脸。

他静静地看着她,她不禁有些狼狈。抹了抹嘴。放慢了速度,依旧咬了一口面包。

好吃吗?他问。

嗯,还好。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该死,她觉得好丢脸。为什么会被这个人看见,尽管只有一面之缘,还没有那么熟,可心里依旧特不爽。

“你能慢点吃吗?陪我这个失眠的人,多坐一会。”他微微笑,好似有种魔力。让她不能拒绝,不能讨厌。甚至有些好奇。

“你失眠,每天都睡不着吗?”

“想听我的故事吗?我也很想听你的。”

吃不饱小姐不知道何时已经把自己慢慢倾吐,而这位睡不着先生的故事竟然就是有一阵子工作压力大,熬夜。结果现在睡不着了,需要倒时差。吃不饱小姐感觉自己被耍了,可心头却没那么难过。

他夺过她手中的一个卤蛋,你不要再吃了。我帮你吃。

见了两面,他一点也不生疏。他们走出便利店。

程峰。他伸出手来。

聂菲菲。

“终于,认识了你。”

“终于?”

“以后慢慢告诉你。晚安,睡个好觉。别再吃了。”

她点了点头。什么都想不起来。

他们开始熟悉起来。书店,咖啡馆,电影院。一个月以来,吃不饱小姐好像越来越少暴食了。

一天,她忽然想起那晚的话,问,程峰,你认识我许久了吗?

他说,我一直在你身边,你从未注意过我。

4

在这样的大城市里,相遇很容易。想要认识一个人很难。不能说,直接走上前去,告诉你,嘿,小姐,我喜欢你。

半年前的一天,程峰在菜市场买菜。他搬来这个小区不久,邻居阿姨告诉他,这是附近最好的菜市场,价格公道,菜色新鲜。他单身,除了工作,最大的爱好是自己做饭,最近喜欢研究新菜品。

他挑好了一包菜,准备付钱。掏口袋时却发现钱包不见了。他尴尬地想要放下,后面有人轻拍他的肩膀。女孩长发披肩,笑容甜美,把黑色的钱夹往他眼前一晃:先生,这是你的吧。

他连忙道谢。她摆了摆手,转身离去,连说第二句话的机会都没给他。

第二次碰到她的时候,他的心中充满了惊喜。她不常来菜场,他忍不住在后面跟着她的脚步,来到她的小区。看到了他不想看到的一幕,她牵着一个男人的手笑容满面。

他就这么看着她,仿佛慢慢熟悉她。偶尔遇见,还是很痴迷她的笑容。他不该是那种容易心动的年纪了,却对这样一个女孩心动了。

他不想出门,免得再次遇到一无所知的她。直到有一天,看到反常的她,妆都花了,还傻楞楞的蹲在路边不断的啃着一块面包。

“尽管我以为我们已经认识好久。可我们依旧是陌生人。我们住在不远的小区,我们共用一个菜市场,我们经常买同一家早餐,我也来过你经常来的便利店。

可是,如果没有你捡到我的钱包,我们永远不会相识。

我那段时间想我也许可以放弃了。不能破坏别人的幸福。直到后来是忍不住去跟踪了你。从一天,两天,到一个月,两个月。自己都觉得惊异。从你的路线,知道你的颓废,你成了三无人员,你有暴食症。

我不断地上网查,看你为什么总吃那么多。还有你不想让我知道,偷偷去吐。直到那天你在便利店的贴纸上随意写下的卡尔维诺四个字,我知道你最近在看的书。

我在那里等你。每天晚上,等了一个星期。你所以为的偶遇,都是我的精心设计。

聂菲菲,你一生气就爱吃面包。我对你的了解够多了吗?”

她惊呆了。

这一场相遇到底是偶然,还是预谋已久,已经分不清了。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?

人一开始的相遇总是由于荷尔蒙的关系,产生或许叫爱情的冲动。成熟后,这种感觉便日渐变少,不禁令人唏嘘。而心动之后能够行动,多么不易。

聂菲菲眼眶发红,“可我现在开心也想吃面包了。”

他抿嘴笑了,牵起她的手。

“我做菜的手艺你还没尝过呢。”

华灯初起,好好吃饭。

 

文/袁小圆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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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载自:青果文志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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